1. 问: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按现从事岗位专业进行申报。
2. 问:我准备申报自动化专业工程师评审,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资质有无有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个人申报职称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要求,
但与个人现岗位和从事专业有关。个别特殊系列在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对单位性质有所规定,如卫生系列等。
3. 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无国籍限制和特别的要求。符合深圳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4. 问:我已经退休,但返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问是否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 问:申报人员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现在想申报质量工程师评审可以吗?
答:如确实已转换了工作岗位,则可以申报。
6. 问:参加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并自 2020 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试行动态管理,
现有情况详见附录之《2022 年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表》。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以合格证书上的时间起算。
7. 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前审核工作。
8. 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 无特殊的规定。
9. 问:我已经评审获得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政工师不能作为中级职称的条件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0. 问:我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职称,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吗?
答: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是符合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发〔2004〕223号文);
三是符合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社发〔2012〕38号文);
四是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按职员身份管理的;
五是符合其他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1. 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师证书,请问这是职称吗?是否还需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
答:通过全国或广东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经济中、初级,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翻译、船舶中初级等) 就是职称证,不需要再通过评审或确认环节。
12. 本人在省外单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转入深圳工作。当前工作单位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年度考核时,对转入之前年度如何考核?
答:现单位可依据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在系统中对进入本单位之前的工作年度进行考核填报。
13. 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种类繁多,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资料太多,一般要求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业绩、成果材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
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道路施工竣工报告等。业绩是衡量职称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提供的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