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取得工程师职称可以到深圳参加高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吗?
来源:深圳自动化学会 作者:SZAA 时间:2021/1/2
来广东省工作之前在外省合法取得了职称,来广东省工作后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工作且其他方面达到了广东省高一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就可以在深圳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但有以下情形的省外职称,不予认可:
1、根据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有关部门违反国家全国统考规定通过当地自行评审、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核发的职称证书。
2、参加全国职称统考,但有关部门为申请人自行发放的职称证书(非国家统一样式证书)。 3、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4、在广东工作期间,未经市、省两级职称管理部门委托,取得的省外职称证书。 5、申报人在取得职称时为公务员身份的(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除外)。 6、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7、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其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和名称不符合国家职称规范的。 8、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SZAA - 深圳自动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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